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实施 某些规定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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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8: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两人买一房 共贷五十万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严颖报道: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相关新政策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仍为25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购买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可贷额度之和,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本报于3月16日A2版率先独家报道了《广州正酝酿方案:公积金最多占工资总额20%》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关方案经详细讨论了两个多月后,相关办法终于出台,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期限、计算方法、首付比例、贷款次数等规定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了贷款条件,简化了贷款程序,贷款额度的计算更合理,贷款风险的防范更有力。据介绍,1999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银行存款达到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0%以上(含20%)”这一贷款条件在新办法中没有出现。 根据新的贷款规定,借款人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再次购买住房时,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调整如下: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方法调整为:(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1.5×当前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2 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可贷额度最高仍为25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购买同一住房,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可贷额度之和,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首期付款比例:一手楼首期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的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贷款期限:一手楼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依实际情况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个人缴公积金最高不超工资两成 另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证实,7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将有变化: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改变以往个人缴纳公积金不封顶的做法,一些职工通过多缴公积金来避税的做法再也行不通了;缴存基数也调整为2003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