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集团公司将不对社会经办具体商业银行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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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0日电 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建设银行分立重组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经营现建行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社会经办具体的商业银行业务。 这名发言人指出,建设银行分立重组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经营现建行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
所谓商业银行主营业务,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以及法律许可建设银行经营的以下业务:人民币及外币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和账户服务;担保、承兑及贸易金融业务;银行卡相关业务;债券、基金等投资工具的代销、赎回、交易等投资者服务;从事政府债券承销业务;拆借、回购、贴现,以及货币兑换、货币买卖、债券、票据、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市场交易及经纪业务;保管箱、委托贷款、基金及其他资产托管等业务;代销保险等分销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交易中介等其他服务业务等。 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社会经办具体的商业银行业务。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建设银行将以分立的方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后建行股份和建行集团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行股份是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建行集团作为建行股份的股东之一,将按照所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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