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股改关键一步 分设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3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王志新 9日北京报道】 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9日表示,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银监会的批复,中国建设银行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这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新闻发言人说,分立后,建行股份公司将承继现建设银行的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建行集团为国家全资拥有的机构,承继除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 建设银行分立后,该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商号、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外所订立的各项合同,现客户持有的存单、存折和银行卡等均效力不变。分立前后,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广大客户无需因分立而额外办理手续。 分立后的集团公司,仍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金融企业法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而是通过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精干、高效和有相应资产回报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 目前,分立重组的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待90天公告期满,将按相关程序正式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