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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邮政开列快递“黑名单”:DHL、申通、大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9:4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左志坚

  南京、上海报道

  江苏邮政“重点查处”D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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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之争再度升级。

  DHL宣布进军国内快递之后仅一周,江苏邮政即将其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5月17日,江苏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下发一份名为《关于对全省速递市场进行联动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以往快递之争不同的是,《通知》罕见地直接点出了“重点查处对象”,DHL、申通、大田、大通等知名企业悉数上榜。

  耐人寻味的是,DHL是唯一宣布进军国内快递的外资巨头,也是被列入“黑名单”的唯一一家外资快递。

  5月10日,DHL母公司德国邮政全球网络主席崇文礼刚刚亲临上海,宣布DHL将正式在中国开展国内快递业务。由于国内快递市场并未明确向外资开放,因此媒体当即表示质疑。

  当时崇文礼显得信心十足,声称“中国政府目前虽尚未明文允许中外合资公司开展国内快运业务,但并没有明文规定合资公司不能进入这一市场”。

  面对竞争对手的攻势,江苏邮政没有无动于衷。《通知》中提到,“通过最近一次对全省快递公司的调查表明,社会快递公司的违法经营邮政专营业务的情况依然严重”。

  江苏邮政的调查发现,“特别是在宁沪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沿线,此项违法经营行为更加猖獗”。

  “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宁沪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沿线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DHL方面的信息显示,DHL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设有合资分公司。而那两条高速公路正是上述快递公司在江苏的生命线。

  江苏邮政要求对国内非法快递公司,重点检查其网络运输车辆,要制定查处行动的预案,并“事先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摸清运输车辆的运送的路线、时间、牌照号码等基本情况”。

  同时,江苏邮政还规定各局在5月24日前将上述信息和行动预案上报至省局行业管理处。

  一时间,邮政与“社会上的快递企业”再度剑拔弩张,DHL更是因为率先进军国内快递而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被打击的“出头鸟”。

  申通快递被截事件

  DHL市场企划部负责人黄德麟表示听说此事,他认为对DHL的业务不会受到影响。

  但是江苏邮政已然开始“查处”在江苏境内通过的快递车。

  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企业上海申通快递已在5月28日被江苏邮政“查处”了一次。

  6月3日,上海市国内快递行业协会筹备小组以及大约60家民营快递公司向江苏省政府、公安部递交《紧急反映》(以下简称《反映》),将此事的经过作了一番描述。

  《反映》中的说法是,5月28日凌晨0:10分左右,上海申通快递网络的运输车由北向南到达江阴大桥北端收费处时,被一名交警拦下。

  驾驶员停车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之后,旁边上来五六个未穿制服的邮政工作人员。他们不顾押车员的抗议,上车检查并强令驾驶员将车开到当地邮政局。

  当事人提供的据称是当时偷拍下的录像材料显示,邮政人员将车上的箱子打开检查,但邮政人员未出示任何有效证件。

  5月28日上午10点40分,被扣下234件快件后,申通的车方被邮政放行。

  由于是快件,因此申通的工作人员希望将快件马上寄给收件人,但当地邮政工作人员却说,“要件可以,每件上交1万元”。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申通以1000元的“价格”提走两件快件,但拿到的收条却只是邮政一位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所写的收条。此时已是5月31日。

  另据申通一位高层透露,3月份,江苏盐城市就扣押了申通37件快件,罚款1.8万元,但快件至今未能取出。

  申通的代理律师已提起行政诉讼,将盐城市邮政局告上法庭。律师的《代理词》中,详细描述了该案的经过。

  那是在2004年3月11日和12日晚10点左右,当地交警与邮政“联合检查”将申通的运输车拦下,随后以“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邮政专营业务”为由扣押37件快件。3月12日,盐城邮政发出“邮政通信行政案件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并于3月17日将上述被扣快件作暂时封存处理。

  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紧急陈情

  除申通之外,记者也与被列入名单的其余企业取得联系。

  大田国际货代是Fedex的地面代理,但Fedex公关部人士表示,公司业务不会受此影响。

  大田上海公司总经理徐勇则表示,“不知道江苏邮政为什么要把大田也列进去,也不知《通知》声称要查处的业务是否与Fedex有关”。徐勇透露说,“我们的货车已经被跟踪过,但目前尚未收到有快递被查处的信息,大田静观其变”。

  DHL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则声称,DHL有足够的“经验”和一套成熟的流程来应付此事,江苏邮政的这个《通知》可能对民营快递影响更大。

  5月末和6月3日,上海快递协会筹备小组以及约60家民营快递公司已连续写了两份《紧急反映》将江苏邮政的查处行为上报给有关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和公安部都已收到(或即将收到)民营快递企业的紧急陈情,但是尚未有任何反馈。江苏省政府、上海市政府也已收到相关信息,但同样没有处理结果。

  6月7日,记者就此事向江苏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相关人士查询,但对方婉拒了记者采访的要求,让记者与新闻发言人联系。王姓新闻发言人则表示不知道详细情况,让记者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主任高翔也表示不知道详细情况,但会去询问行业管理处,并答复记者。截止到发稿为止,高翔尚未与本报联系。

  其实江苏省江阴市邮政局早就采用类似与《通知》的做法查处邮政认为非法的快递。国家邮政局行业管理司甚至曾发文向全国推荐江阴的“管理工作经验”。

  江阴的经验就包括“针对不法快递公司的特点,抓住重点,守候伏击,当场查处;对重点检查单位采取集中兵力、连续出击的办法;在僵持不下时,可与公安部门联系并联合执法,掌握违规快递公司的作业流程和运输路线,联系公安部门上路执法。”

  快递之争何时了

  在《反映》中,民营快递公司最头疼的还是有关邮政机构充当了处罚的主体,按现行《邮政法》规定,处罚权应在工商部门,目前邮政执法大队往往成为处罚的主角。

  地方邮政的行业管理处和邮政执法大队往往是同一班人马,民营快递公司认为,执法大队完全有可能将罚没款收归己有。民营快递公司一直对自己被罚款项的去向多有疑问,这次他们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邮政貌似越界的执法则源自现行《邮政法》中,对信件类快递的界定非常模糊。邮政方面就是频频以此为名,“查处”民营和外资快递。

  邮政总局亦曾于2002年2月4日单独发布“64号文”,设置500克以下业务专营的门槛,但在几大快递巨头的抗议声中不了了之。2002年9月5日,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邮政总局联合下发“472号文”,要求快递企业60天内前往邮政部门办理委托手续。两个月后,快递四巨头向邮政总局妥协接受委托,“邮政封杀快递”风波暂告一段落。

  但据DHL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士透露,邮政方面对DHL的委托申请往往置之不理。有意思的是,5月10日,DHL高调宣布进军国内快递时,DHL仍有大约近10家分公司没有获批邮政的委托手续。

  重重封杀却无法将民营和外资快递公司逐出市场。相反,邮政的政企分开已经只是时间问题,邮政垄断也即将被打破。因此记者接触的数家民营快递认为江苏邮政的《通知》是“最后的疯狂”。

  徐勇认为,邮政不应与国内民营企业窝里斗,而应改善自己,将注意力转向国际市场,否则,国际市场很难有中国企业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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