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产商高息融资直扑典当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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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9:1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杭州电 由于银行收缩向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浙江省一些中小房产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竟以高于银行五六倍的利息,将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得大笔资金。 据了解,在目前浙江的一些典当行中,对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月利率一般为2.5%,折合成年利率为30%。照此计算,房产商付给典当行两个月的利息,就足以支付银行一年的
浙江中财典当行是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典当行,在今年1月至4月的四个月里,这家典当行已办理了10多笔中小房产企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累计金额高达1.2亿元,比去年的最后四个月增加了一倍。目前此类业务已占到了该典当行总业务额的约30%,而且还有大幅增长的趋势。 据中财典当行的总经理裘红庆介绍,该典当行此类业务最大的一笔当金为750万元,取得资金的房产商在杭州周边县市有市场价将近2000万元的储备土地,由于一个楼盘刚开始动工,建筑商只肯垫付30%-40%的资金,银行又不肯放贷,房产商便只好找到典当行。房产商预计这个楼盘在3个月之后能拿到预售许可证,届时,房产商就可以动用购房者的购房款,归还当金和利息。据悉,这笔750万元资金的3个月利息将达到56万余元。 裘红庆表示,对于房产开发来说,750万元还算不上是一个大数字,如果不是受注册资本的限制,典当行将发放给房产商更大的资金。 由于房地产抵押典当的单笔金额巨大,因此不少典当行都对此业务设定了一些“门槛”。浙江西子典当行和浙江国信典当行都表示,对于房产的抵押典当,他们一般要求房产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此外,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典当业务中,典当行往往只按土地拍卖市场价格的40%-50%发放当金,因此典当行的风险不大。 据几家典当行的负责人分析,由于近来银根紧缩,因此一些资金紧张的房产商已不再竞拍新的土地,目前从典当行获取资金的房产商通常在一年前就已经得到了土地。由于浙江近来持续飚升的楼市行情,这些囤积了土地的房产商在土地出让金上就已获取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对于暂时的资金短缺,他们也敢以高息求助于典当行,当然,增加的这部分利息成本最终将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虽然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8月公布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房地产抵押典当”属于合法业务,但是增长迅速的业务量和业务金额仍使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感到担忧。 杭州市贸易局特种行业管理处处长吴坚告诉记者,处理绝当房地产的程序十分繁琐,一旦房产商到期无法归还当金和利息,典当行的大笔资金将长时间深陷其中,这对目前注册资本普遍偏少、依靠资金流动获利的典当行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一些急需资金的房产商,采取欺诈手段,将手续不全或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房地产用于典当,这样的抵押权存在瑕疵,发生意外时,典当行的合法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事实上,对急于获取业务的典当行来说,要发现这些陷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专家介绍说,将房地产抵押典当,对房产商的风险也很大。目前求助于典当行的房产商都有一笔“如意算盘”:虽然典当行利息高,但自己的楼盘在一两个月内就能拿到预售许可证,到时就可以回笼资金,付息还款。事实上,房产开发不可控因素相当多,楼盘能否如期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房销售状况是否理想都不可预见,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高额的典当利息就会滚雪球一般将房产商压垮。 根据杭州市贸易局提供的信息,在目前杭州的11家典当行中,为房产商提供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就有9家之多。特别是一些股份制和民营典当行为了追求资金的快速流动,对单笔金额巨大的房地产抵押十分感兴趣。当地有关部门曾多次警告典当行注意防范风险,不要急于扩大此类业务。 作 者:潘海平 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