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难出反弹怪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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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7:24 中国青年报 | |||||||||
周渊洁 记者 李新玲 一辆从山西向天津运煤的大货车,核定载重46吨,实际竟拉了130吨,超载近两倍,相当于两节火车皮的载重量。这是天津市公路局路政处副处长、市政府治超办成员柴金鹏遇到的最严重的超限超载。
超载顽疾久治不愈。可是不管是运营单位,还是货车司机,都非常欢迎治理,都说自己是公路超载的受害者。一位常在103国道上跑的司机说,本来30吨的车,偏偏压上60吨,谁心里不害怕?可是为了不赔钱,还是得拉。 华北五省市是超限超载的重灾区,从2003年12月起,五省联合对超限超载进行集中治理。治理期间,通过京津塘高速公路的40吨以上的货车数量下降了30%;百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基本杜绝。可是“越治理反弹越大。”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市治超办副主任邵元和感叹。 “不多拉不挣钱”是超载的主要原因。运煤的司机张师傅说,每公里运价大约0.20元一吨,一辆15吨的卡车跑六七百公里,按照核定载重,运费才是1000多块钱,连油钱和过桥费都不够。 0.22元,是目前的市场运价。这一价格到0.46元才是运输的最低成本价。 柴金鹏副处长说,1993年国家曾经公布过运输市场指导价,那时每吨公里0.36元。十几年过去了,市场开放,许多私营运输进入市场,竞争压价,最后大家俱伤。 振华公司是天津一家上规模的以集装箱为主的货运公司,公司经理赵国航说,现在无论什么样的车都去拉集装箱,太不规范了。而大公司管理成本太高,竞争不过那些单干户。 联运公司副经理赵先生也说,如果是一手货,运价并不低,问题是现在有许多二手货、三手货,这些中介把价格压得非常低。 一位超载司机被执法人员拦截要求卸货时,指着加高的车帮说:“这一层要交养路费,下面一层要交过路费,然后要交罚款,剩下的不出问题才是我赚的。”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检查车辆超载情况时,发现“大吨小标”车非常普遍。车身和行驶证上所标的载重量小于车辆真实的载重。这种情况是如何形成的? 因为我国公路养路费和通行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收取的,一些运输部门和车主为了少交费用,将大货车非法改装,成为“大吨小标”或将“小车改大”。一些汽车制造商、改装厂为迎合市场需求,争相制造和改装“大吨小标”车。 负责检测事故车辆的天津技术监督局第72站张士群站长说,这几年因为车辆改装出的事故纠纷越来越多。改装厂用的伎俩就是在产品正规序列号后面加上自己编的小尾数。这样,一个检测报告可以造出许多种车,有的10吨罐装车行驶证上只标8吨,50吨的车只标30吨。厂家还把减振大梁的钢板加厚再加厚,为车超载提供了条件。一个汽车厂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就占有卡车市场40%的份额,靠的就是“大吨小标”。 另一怪现象就是天津的货运公司挂外地牌照。据知情人讲,这种做法就为少交养路费,降低成本。而一些养路费较低的省份为了吸引养路费,打出优惠60%甚至70%的政策,使天津的养路费流失,也助长了“大吨小标”现象。 一位运输公司老板说,正规运输公司是最大的受害者。治理超载不能“以罚代改”,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汽车的产、销、改(装)、油、查等各方面综合治理,否则公路超载治理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