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彩电反倾销税令中国彩电业遭受重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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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7:32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王义伟6日北京报道 记者从厦华得到消息:6月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了针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征税令。从该征税令发布之日起,原产地中国的21英寸以上彩色显像管电视出口到美国,将按照最终确定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幅度为:厦华5.22%、康佳9.69%、TCL21.25%、长虹26.37%,海尔、海信、苏州飞利浦、创维、上广电均为22.94%,其他未应诉企业78.45%。
按照美国反倾销法律,美国商务部原应在5月21日发布该征税令,不知何故延长到了6月3日。 关于此案对中国彩电业的影响,业内专家表示:中国彩电业是薄利产业,反倾销税只要超过10%,就基本扼杀了出口美国的可能性。加上中国每年8000万台的产能,3500万台产能闲置。因此,这次被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大部分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打击沉重。据悉,除了厦华、康佳两家税率在10%以内的企业基本上不受影响,其他彩电企业已经采取一系列应变措施,力求保住美国市场。这些措施包括在墨西哥建立生产基地,将散件运至美国在美国购买显像管组装电视等。 就在美国商务部发布彩电征税令的当天,该机构就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举行的第一场听证会也同时召开。据中国媒体报道,虽然中国代表据理力争,但是美方参与听证会的协会、企业纷纷表示反对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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