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发票要统一 保监会打击侵吞手续费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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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8:2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马璐瑶 2日北京报道】 记者今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这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此举意味着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之间在手续费结算上长期存在的各种变相侵吞的漏洞将成为历史。
中国保监会中介部主任王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保险中介机构在快速发展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其中之一就反映在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方面。他指出,有的保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支付手续费时以自制凭证甚至白条入帐;有的保险公司将保费先行扣除手续费后以净额入帐;有的保险公司向合法保险中介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随意支付保险手续费;有的保险中介机构没有将手续费收入反映在“手续费收入”科目,致使保险交易主体的财务真实性无从保证,也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王建认为,统一发票的推出对于增加国家税收,化解行业风险,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有利于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保险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种监管手段的整体合力,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