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商业领域“提前开放”是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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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8:16 中华工商时报 | ||||||||||
王京韬 从6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商业利用外资已经进入全方位开放阶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中规定,自2004年12月1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显然,中国把实现商业领域全面开放的时间提早了半年。这似乎的确应该值得大书特书一笔,因为从理
不知道当初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有关部门为中国何时全面开放商业投资领域是否进行了艰苦的讨价还价,想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其目的无非是对国内商业零售企业进行更多保护,以期有相对充裕的时间来强身健体,从而更好地应对外资企业的竞争。那么提前开放是否意味着国内企业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呢?虽然不便排除这种本来就微乎其微的可能,但另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却是:随着外资零售企业成规模的大举进入,当初设立的“保护期”已是名存实亡了。 随处可见的事实是:几乎所有跨国零售巨头都已经大踏步地进入了中国市场,并以惊人的速度完成着跑马圈地的进程。另一个被官方媒体披露的事实是:目前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实际达到了300家,而仅有28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这数字不免让人触目惊心:有200多家外资零售企业是“黑户口”,都是本应该被拒之国门之外的“偷渡客”。 实际上,有关方面对商业利用外资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都有非常明确的限定,但如今看来这些规定早已形同虚设。所以,“提前开放”的说法的确透露出些许无奈,因为面对如狼似虎般提前圈地扩张的“外资大鳄”,面对外资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日益增多的各种纠纷,如何管理反而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问题要害于是浮出水面:面对本应被驱逐的“偷渡客”,到底是谁让他们如此明目张胆且肆无忌惮地成为“座上宾”了呢?那些容纳“偷渡客”的地方政府显然难以撇清,他们不顾有关法规,提供了当地最好的“容身之处”;国家有关部门显然也难脱干系,作为“执法者”,他们并没有使出权力为“偷渡客”亮出“红牌”。 “提前开放”本是好事,但“不情愿”就要另当别论了。但愿在外商投资商业的“偷渡客”变脸“座上宾”只是个特例,因为有更多的领域还要逐步全面开放;但愿不要让“守土有则”演化成“权力寻租”,以“开放”的名义打造出“偷渡客”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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