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政策设定20亿元准入门槛遏制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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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7:58 信息时报 | |||||||||
6月1日,备受关注的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一经颁布就正式实施。昨日,记者就新政策的具体细则,采访了汽车业界和消费者,他们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准入门槛和私人汽车消费上。 准入门槛太高?
新政策明确规定了新建汽车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此外,提出要“建立汽车整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将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实行特别公示。强调该类企业不得向非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个人转让汽车、摩托车生产资格,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买卖生产资格,破产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取消公告名录。这意味着,以往不少投资者通过收购兼并一些有汽车生产资格、但经营不佳的汽车企业,获得的汽车生产资格的路子完全遭堵。 “这条对一些希望进入汽车行业的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很高的门槛。”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在国内20亿元的投资规模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国务院发展中心企业所主任马骏认为,“进入汽车行业的资金流自然是越多越好,但到底需要多少没有一个行业标准,因此20亿投资额这样一个一刀切的规定难以服众 ,作出这样的限制也有利有弊,有利的是这对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尤其是跟老百姓性命攸关的的安全性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汽车行业长期存在的散、乱、弱的状况。不利的地方是限制了竞争,从某种角度看,此前汽车行业投资虽然有过热的迹象,但只是短期性的,用长期性的规定加以抑制则有矫枉过正之嫌。” 国家发改委的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有利于遏制当前汽车工业散乱局面的进一步发展。 而业内权威人士认为,全国规模的“造车运动”的产生是由于汽车生产利润丰厚,根本原因在于竞争的不充分,生产销售售后环节信息不对称,相对于汽车厂商而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新政策限制新进入者,实际是对现在国内汽车生产行业既得利益者的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公平。准入门槛如此之高,今后可能鲜有个人投资者进入汽车产业,中国式的“福特”恐怕永远也不会产生。 发展私人汽车消费 此外,新政策提出了“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据贾新光透露,1994年汽车产业政策制定之前,国家一直在发展私人汽车消费和能源消耗之间存在争议。有一种意见认为,私人汽车的大力发展将造成能源供应的紧张、道路拥挤、环境恶化,而且目前这个争议仍然存在。 新政策明确了发展私人汽车消费的方向,并且专门拿出一个章节、14条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提出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 但是中国能源和城市交通问题的日益严峻不可避免地与私人汽车消费的拓展产生了冲突,“执行新政策无疑要重新审视当初的城市交通规划”,一位市政官员表示。 另外,对于各地一些限制个人消费的规定,新政策尽管表示“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但遗憾的是,产业政策中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马骏表示,对于上海拍卖汽车牌照、北京等地限制1.0以下排量的车辆等做法,地方政府即使不取消,新政策也无计可施。本报记者 熊成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