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产业政策鼓励私车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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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7:35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提出,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针对汽车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将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汽车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保养、非法定保险、机动车停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以汽车消费者自愿接受服务为原则,由经营服务单位收取。维修保养等竞争性行业的收费及标准,由经营服务者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机动车停放等使用垄断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实施。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经营服务者要在收费场所设立收费情况动态告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收费站点均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