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改革重庆力推国家电网收编地方电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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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7:1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聂春林 特约记者 曹 琰 陈也清 武汉、重庆报道
“我原来月收入只有400多元,现在已涨到1000多元。”重庆市大足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大足电力)综合部职员殷光华兴奋地道,“现在所有人员身份都被打破,同工同酬,只拿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公司已步入良性轨道。” 这一变化肇始于去年7月。当时,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进行重庆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通知,决定对地方电网资产进行整合,彻底实现全市“一市一网”、“同网同价”的目标。 当年9月底,重庆市电力公司参股81.49%,大足县财政局参股18.51%,大足电力变成了重庆电力的控股子公司。 大足电力只是被“招安”的地方电网之一。据重庆电力农电部办公室主任李小平介绍,目前,重庆电力已控股了大足、永川、綦江等9个地方电网。而在今年6月底前,“公司还将控股江津等6个县级电力公司”。 重庆市政府一位负责农电体改的官员告诉记者,作为市政府行使电力国有资产管理的代表,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称重庆建投)已完成了对丰都、巫山、忠县等9个地方电网的控股。接下来,重庆电力将对重庆建投旗下的地方电网资产进行整合。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专家称,重庆市政府亲自操刀,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推动地方电网融入国家电网,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堪称国内首例,对目前国内正在进行的农电体制改革,具有标本作用。 农电变局 事实上,重庆农电改革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长期以来,地方电网与国家电网之间体制不顺,导致电网资源配置难以充分发挥。”重庆市政府一官员说,“在一些小水电供电区,枯水季节电力供应根本不能保障,而洪水时期,多余电力又无法消化。” 大足电力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胜对上述官员的话深有感触。体改前,大足电力在供应上,具有地方电网的通病:变电站只有35千伏,网架脆弱,缺乏稳定可靠的电源、供电质量差、电价普遍偏高。而大足境内有3个国家电网的110千伏变电站,由于资产分属不同公司,始终无法对当地供电,致使地方电网迂回供电,线损居高难下。 而大足电网资产原属大足县政府,地方政府对电网的经营、人事等介入较深:一些会务费、协调费随意打入网改开支中;还曾出现乡镇党委书记被交流到电力公司领导层的事情。政企不分的体制,令大足电网濒临绝境。 而大足电网的窘境,只是重庆市众多地方电网的缩影。 改革前,重庆电网格局有三:直属国家电网供电和管理的区县16个;自供及国网趸售区县17个;交叉供电(即同时用国家电和地方电)区县7个。 由于体制原因,原重庆水电产业集团负责地方电网的农改贷款,重庆电力公司则负责国家电网的农改贷款。在重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目前国家电网二期农网改造已近尾声,而地方电网贷款资金却迟迟不能到位,因为农行认为地方电网存在信用风险不肯放贷,地方电网改造步履维艰。 而县级电力公司在当地企业中,经济效益属于上等。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让国家电网整合地方电网。 大小电网并存的格局成了重庆电网统一规划及全市“同网同价”的拦路虎。 这时,全国各地农网改造攻坚战正酣,城乡用电同质同价已成大势所趋,重庆市民要求同价的愿望与地方电网同价能力有限这对矛盾日益突出。 更为严重的是,“外来客商到重庆投资,还面临着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电价、电力供应质量差别较大的困惑,影响了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此背景下,农电体改被重庆市政府迅速提上议事日程。 破浪前行 按照40号文的思路,重庆农电体改分两步走:第一步,以资产为纽带,以县为单位组建“一县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规范组建重庆电网配售电分公司、重庆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多家股东进入有限责任公司等3种模式的县域配售电公司。第二步,继续推进资产重组,使国家电网进入各区县电网,构建起以国家电网为依托的覆盖全市的配售电网络,实现全市居民用电同网同质同价。 重庆市政府随后进行改制调研,并选择3个地方电网进行试点。 李小平介绍,在试点的基础上,改革方案在40号文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深化:重庆电力对地方电网只控股,而非全资拥有。这一方案经过市政府认可后,全市县级电力体改,迅速迈出第一步:由重庆电力绝对控股,与地方电网所属地政府组建“二元结构”的供电公司。重庆市地方电力一、二期农网改造资本金及贷款所形成的资产属市级国有资产,市政府授权重庆建投作为出资人代表,行使资产合法权益,相应的债权债务一并划转。一期农网改造贷款依靠“每度电2分钱”还贷基金偿还,二期农网改造还贷基金通过全市统一均摊加价筹措。 在改革中,还有一步到位之举。大足、铜梁等县政府渴望迅速完成体改的意愿相当强烈,在征得重庆市政府同意后,重庆建投将其在大足、铜梁等县所拥有的农网资产,全部“挂账”转给重庆电力。 李继胜告诉记者,新公司挂牌后,随即优化了组织机构,原公司职工有474人,仅机关就有135人,现在有74人被充实到第一线;中干也由72人精简到36人。大足电网资源的优化整合也已开始,重庆电力允许大足电力从110千伏变电站多点并网。大足电力现在是自主经营,县政府只对“电网稳定,职工稳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其他均不干预。 改革后,新组建的区(县)电力公司,重庆电力平均占有股份在85%左右,区(县)政府股份最少的3%,最多的达23%。 对于重庆市农电体改进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专家认为出现了“多赢局面”。 李小平介绍,在改制过程中,作为控股方的重庆电力委派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进入县级供电公司。同时承诺,组建后的公司人员不减、收入不降。因此,改革比较顺利。 为加强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和指导,2004年3月,重庆电力相继出台了《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对控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以及《对控股公司的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等。 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规划,农电体改第二步完成后,将会出现由市电力公司控股、市建投与县政府参股的三元结构的供电公司。重庆市政府将会以其拥有的电网净资产为比例参股,重庆农网改造贷款的另一法人——水电产业集团——在完成地方电网农网改造二期工程后,退出电网领域,转变为水利设施和农村小水电投资主体。 据了解,第二步改革将在今年底前见分晓。 农电体改进行时 国家电网对地方电网的强力“收编”,为全国正在奋力推进的农电体制改革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 我国农电体制改革始于1999年1月。当时,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被国务院确认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重要之举。国电公司有关官员认为,改革5年来,县供电企业的改革还不尽人意,落后于省公司和乡镇供电所的改革,主要表现在直供直管县的改革基本没有进展;趸售县代管后,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县电力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 2003年11月17日,在银川召开的全国农电体改工作会议上,国家电网公司总经济师兼农电工作部主任李振生指出,“稳妥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公司制改革,探索在省或地市层面,由省电力公司和地方资产投资者共同组建新公司,将是农电体改的重要措施。” 事实上,近年来,通过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各省均进行了强有力的农电体改。据媒体报道,云南电力集团农电系统90个县级供电企业中,已有69个县(市)政府与集团公司签订了股份制改造或资产无偿上划协议。其中,56个县级供电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正式挂牌运营。江西省也收购了众多县级电力公司。 然而,农电改革仍有不尽人意之处。 长期关注农电体改的武汉大学教授王兵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省级电力公司收购地方电网后,进行了大量裁员,引起了动荡,导致改革无疾而终;还有省份,没有考虑到地方电力企业的利益,强行进行收编,遇到了地方政府的强烈抵制。更有甚者,在华中某省一地级市,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长期进行内战,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电体改进程。 “重庆的农电改革,县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兼顾了国家电网及市、县政府三方利益。在市政府的操刀下,稳步推进,是一次成功改革。”王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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