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插嘴”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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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7: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刘元) 针对深圳46家商家拟定在6月2日、3日集体拒绝刷卡消费两天一事,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出呼吁:解决银行与商家的“刷卡手续费”之争,绝不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呼吁说,如果商家拒绝使用银行卡,持卡消费者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发卡银行与商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深圳“拒绝刷卡”事件,起因于商家和银行关于银行卡手续费的争议。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由银行卡手续费标准引发的商家拒绝刷卡消费问题,在我国已发生过多起,以POS机不能正常使用为由拒用银行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这说明,银行卡手续费标准引发的问题并非偶然。刷卡消费是银行与商家合作的一种消费模式,一经推出,即形成了银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商家单方面拒绝使用银行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发生争议后,双方理应避免因事态扩大而进一步损害消费者权益。在这一点上,银行作为发卡方应负有积极处理的义务,妥善解决双方纠纷。 有分析说,消费者是刷卡消费的主体,但在这次刷卡手续费争议事件中,商家和银行并未意识到消费者的存在,有的甚至将消费者视为“砝码”。 中消协为此呼吁:解决“刷卡手续费”之争,绝不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此事的处理,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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