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卖出40亿不良资产 一次性收回现金1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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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7:0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谭新鹏) 中国建设银行今天宣布,上周四通过国际竞标方式进行的账面价值为40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已经成功拍卖———摩根士丹利和德意志银行两家投资财团购得了这项不良资产包。 负责此项业务的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杨小阳今天说,此次拍卖,建行拿回了14亿多元,现金回收率达到34.75%。
据介绍,此次拍卖涉及的不良资产组合,绝大部分是建行近年来收取的抵债房地产,分布于全国18个省市。 有分析说,这项不良资产包最终被两家国外投资者购得,原因可能是中外投资者对其投资价值的判断不同。据介绍,此次拍卖的资产包中,有一家位置很好的商场,在国内的租金一年只有几百万元,但国外的投资人经过评估后,认为一年起码有3000万元的租金收入。 “这些资产在国内都拍卖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拍出去,比如标的额较大,或存在非常明显的法律瑕疵等。”杨小阳表示,此次出售的40亿元不良资产中,70%存在瑕疵,这对售出价格影响非常大。 他说,这些不良资产中,有些缺少法律权属证明,有些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还有些是在建工程,存在资金缺口。“为了说服投资者,我们对这些瑕疵做了不懈的解释”。 但对于建设银行而言,此次不良资产拍卖的真正意义,还在于拍卖方式的市场化尝试。 不久前,银监会出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指引,其中提出了10项任务和7项考核指标,要求这4家商业银行必须在2至3年内将不良资产控制在3%至5%。而受政策限制,几家银行手段非常有限,只能通过追查和法律诉讼等手段向债务人索回现金。 杨小阳认为,以前剥离的不良资产完全是按账面价值进行的,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因为银行是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国家的,实际上,是从国家的一个公共部门转移到另一个公共部门,并没有真正完成不良资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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