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称深圳刷卡费之争不能影响顾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16: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张晓松) 由于深圳商家与深银联就刷卡手续费标准进行的协商没能达成共识,深圳市46户商家已作出决定,将于6月2日、3日集体拒绝刷卡消费两天。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31日就此发表评论指出,银行与商家解决争端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 这位负责人说,消费者是刷卡消费的主体,但在这次关于刷卡手续费标准的争议事
这位负责人指出,刷卡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模式,一经推出,即形成了银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商家单方面拒绝使用银行卡,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银行作为发卡方,也应负有积极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的义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解决‘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绝不能牺牲消费者利益。”这位负责人呼吁深圳商家和深银联,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大局为重,在法律框架内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协调,切勿采取过激做法,避免因事态扩大而进一步损害消费者权益。 银行卡的使用对于鼓励消费、扩大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防止“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进一步激化,引发全国性的连锁反应,从而产生大的负面影响,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此事,圆满化解矛盾,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5月20日,深圳商家与深银联就刷卡手续费标准问题召开协商会,商家要求深银联从6月1日起将刷卡消费手续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遭到深银联的拒绝。(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