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5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77亿平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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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 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孙玉波) 我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998年至2003年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4.77亿平方米,解决了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国住宅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
几年来,各地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适应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江苏、山东、湖南等省市分别为4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经济适用住房。南京市2003年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91.76万平方米,占同期商品住宅竣工面积的27%。二是促进了居民住房消费。近5年来,居民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累计支出金额超过5000亿元。三是优化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对平抑商品住宅价格起到积极作用。四是缓解了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矛盾。北京、青岛、南昌等城市30%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福州市有47%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市政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一般建设在城郊接合部,实行政府组织、企业运作、规模开发、配套建设,对于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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