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曝光黑房屋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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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16: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洪燕杰) 5月1日起,本市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并交纳60万元保证金,否则不能再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记者昨天从市房屋置换中心了解到,目前全市68家正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中,只有17家执行了新规定。从今天开始,各区县房管部门将对本市房屋租赁市场进行彻底清查,6月上旬后,未按规定与银行签订代付、代收租金协议,仍然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将被曝光。
北京市的房屋中介正在以每天六七个的速度增加,可见市民对房屋中介的服务需求是非常大的,而房屋租赁市场70%的纠纷也正由租赁代理的资金问题引起。目前本市68家正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中,只有17家执行了新规定,其余的企业有的正在调整资金运营,有的已经准备放弃这一业务,还有的企业则采取观望的态度。 市房屋置换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将违反规定的房屋中介名单公布于众,是为了引导消费者选择规范的房屋中介,降低租赁双方的风险。市民今后如果发现房屋中介有违规行为或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向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反映,或拨打市房管局的房屋中介监督电话64409990投诉。目前,与银行签订代收、代付协议的房屋中介名单也已在北京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www.bjgtfgj.gov.cn)公示。 又讯 (记者 洪燕杰) 本市超过2万名房地产经纪人员中,持证上岗的只有40%,针对这一情况,本市将建立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利用信誉制度对这一行业强化管理。 据介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企业应该至少有4名员工持有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即使是分支机构也要有2名员工持证上岗,但目前许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执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前不久发生的坚石公司卷款潜逃事件中,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居然用的是假名字。 市房屋置换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将建立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利用信誉制度对这一行业强化管理,信誉制度建立后,房地产经纪人员将有严格的编号,一旦投诉属实将记入档案,如果情节严重就清除出市场,不允许再从事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