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销售单位将可代发车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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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11:43 新京报 | |||||||||
深圳7月底前有望实行此新规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 朱倩) 最迟今年7月底,深圳市民给新车上牌后,不用非得跑到车管所才能领到车牌。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作为广东省第三批试点城市,深圳的车牌可由汽车销售单位代发,市民领取车牌更加方便了。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他介绍说,所谓“委托汽车销售单位代发车辆牌证”,是指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汽车销售单位对本单位销售的九座以下国产免检小型客车,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可当场办理车辆牌证。为确保车牌发放业务的顺利进行,交警部门将首先选取几家条件优越的汽车销售单位进行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