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管与不管的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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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5:43 扬子晚报 | |||||||||
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改进商品房价格管理的相关意见,其中明确普通商品住宅定价浮动幅度将由3%放宽至5%,各地如需要进一步扩大的,报省里批准之后,还可以扩大到8%,而高档住宅房的价格则完全放开。这个消息公布之后,引起了购房者的普遍关注:本来房价就已经够高的了,物价部门如果再放宽管理,房价岂不要成为脱缰的野马了吗? 那么物价部门为何要放宽房价管理呢?根据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
事实上,物价部门放宽房价管理并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影响。因为,对房价,物价部门一直就处在管与不管的尴尬之中。不管吧,老百姓有意见,觉得房价涨那么高,你物价部门干什么去了;管吧,其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以南京为例,开发商在进行项目销售前都会到物价部门备案,经物价部门核价,然后允许开发商在此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是检查房价是否超出了允许浮动的范围,检查开发商的利润是否超过了8%,却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开发商上报的开发成本中往往含有水分,比如前几年拿的土地价格只有10万元/亩,但是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达到了80万元/亩,如果通过评估机构做一下手脚,说不定还会更高。至于建材价格等其他方面,可以玩猫腻的空间也不小,物价部门根本没有精力查个一清二楚;其次,物价部门核的中准价是该楼盘全部房源的均价,开发商往往采取低开高走的价格策略,开盘价定得略低,等到二期、三期,价格就呼呼往上蹿,而物价部门要搞清楚开发商是否违规,必须等到所有房子价格都出来之后,才能弄个明白,而这时候房子都卖得差不多了,往往物价部门也不去查了;此外,因为有观点认为物价部门限价可能影响政府部门招商引资,所以一些地区的物价部门管房价时并不积极。目前开发商的利润普遍大大超过8%,这差不多已经成为众人皆知的“秘密”。 毋庸置疑,物价部门管房价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要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但管的结果却并不理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今年一季度南京房价涨幅达到了12.1%,其中主城区房价每平方米已经达到了4580元。而进入5月份以来,南京高房价的纪录也在不断被刷新,售价超万元的楼盘接二连三地出现,让人感觉房价是越涨越高,不知道何时才是个尽头。业内人士指出,要遏制房价不断上涨的势头,仅仅依靠行政部门的硬性管理是办不到的,而必须对症下药,通过市场来调节。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开发商往往是根据供求关系定价,而不是根据成本定价。因此,如何改变市场供小于求的矛盾,是解决房价快速上涨的关键。一方面,政府可以适当加大住宅市场的土地供应,从而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同时应当优化供应结构,加快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的建设,并减缓城市拆迁的速度,从而减少市场对普通商品房的需求。在市场供需逐渐趋于平衡的情况下,不断攀升的房价才能真正被套上“笼头”。陆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