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阐释:垄断行业应限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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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3: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叶边鱼 深圳市《市政府公报》新公布了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其中有一条让人注目: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利润的垄断行业企业,原则上不能再增长工资或者工资增幅不能超过3%。
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作出限制,是一个具有突破性意义的举措。长期以来,部分行业以国家特殊政策为背景,获取超额垄断利润,行业内的员工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去年年底公布的一项统计显示,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准,远远超过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据统计,职工收入水平居前四位的是金融保险、电力、电讯、交通运输,这些行业职工收入水平比全国职工平均收入水平要高出30%左右。另一个事实是,垄断行业除了现在的工资高,增幅也远远大于普通行业,已经形成“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不正常现象。 首先,垄断行业工资之高,有损国家利益。这些行业或者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他们通过垄断行为获取了超过一般行业的利润,这些垄断利润除了上交财政税收的部分以外,大部分形成了这些部门工作者的较高收入。通过高工资消化了超额利润,实际上是在变相剥夺国家利益。另外,垄断行业需要支付过高部分的工资,必须提高价格,必然损消费者的利益。限制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可以防止国有资产“合法”地流失,也能降低垄断产品的市场价格。 其次,垄断行业员工的收入与付出不成比例,破坏社会公正。它除了导致贫富差距扩大,也容易破坏市场经济原则和人才价值规律。垄断行业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工资也比某些普通行业的骨干员工要高,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它容易形成一种不合理的价值观:干什么都不如去烟草、电力、电讯等企业,能力再强不如选择的行业好。如果这种观念盛行,社会就很难取得发展。对垄断行业的工资增幅作出限制,可以使他们的工资逐渐回归正常水平,减少社会不公平。 垄断行业目前的工资水平已经过高,政府理应作出限制。深圳市在出台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同时,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作出限制,是一种温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