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药店隐瞒药物不良反应要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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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17:0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雪梅) 在去年本市的5900多份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中,5700多份都是出自医疗卫生机构,药厂药店报告不足200份。昨天,记者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了这一数字。而在国外,医院与药品生产和零售企业报告的比例一般是对半。 目前北京有上千家零售药店,270多家药品生产厂家,而向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厂商却总共不过十几家。且多是诺华、葛兰素史克、默沙东和辉瑞等国际知名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具有双重性,是药就有副作用,这点却常被人们所忽视。像去年第4季度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中,有钙片,氯霉素滴眼液、止痛片,84消毒液和染发剂等,连牛黄解毒片和小儿感冒冲剂,由于使用不当或是个人的身体差异,或是和某些药并用,也出现了程度不一的不良反应。这些药都是常用药。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很多常见病患者和慢性病患者不是先找医生诊治,而是直接到药店自行买药治疗。发生药物不良反应问题后,这些患者首先去找药店,药店和生产厂家不能只是退换了事,而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专家分析药厂药店少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的原因,是很多厂家守法意识淡薄。他们担心,人们把不良反应当成是药品质量有问题,自己的产品被误会成是假药或劣药。针对很多药厂和药店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意识十分薄弱的情况,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处长丛骆骆介绍,“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实施细则”已作出明确规定,诸如无论药品的“新老”不良反应,每年都要进行总结等,另外市药监局就此也将加大检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