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产业政策》将出台 6000经销商可能出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17:4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新《汽车产业政策》近日出台,将对经销网络强制整顿 本报讯 记者赖瑛 实习生 江琴 报道:一直参与中国汽车产业政策制定的专家———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研究室主任黄永和日前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明确表示,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预计近日就可出台。
渠道经销受牵连 黄永和指出,《政策》基本上与去年10月份的修改稿没有太大改动,只是《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改较多,进口品牌与国产合资品牌必须分开经营。《政策》将规定,国内外汽车生产厂家在国内销售,必须建立汽车品牌的销售体系,由生产厂家自行投资或授权汽车经销商投资建立。境外投资者只有得到汽车厂家正式授权并办齐手续,才能在国内从事国产汽车或进口品牌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该品牌渠道管理的设定,对业界销售渠道冲击最大。黄永和预测,全国将有6000多家经销商被“清理”出局。国内目前众多进口品牌如奔驰、宝马的经销商都没有厂家授权,属于非法经营。国内品牌也存在很多杂牌经营,该条例出台,将强制性整顿经销网络。 限制“借壳”上市 黄指出,《政策》还严格限制外行企业借壳上市,只能在本行内实行兼并,严禁“买壳、卖壳”行为。政府要处理这些“壳”资源,只能将它们并入大的汽车集团,兼并重组;而收购这些企业的资本必须是汽车类资本。新的产业政策一旦实行,现在非汽车类资本进入汽车行业的路径将全部被切断。 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0%“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0%”始终是中方坚守汽车合资股比的底线。黄永和指出,《政策》对外资收购中方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中方必须是第一大股东,中方必须绝对控股在50%以上;中方法人之和必须等于或者大于外方之和;外方不得超过中方最大股东,几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整车征收20%关税 凡进口零部件组装生产汽车的企业,构成整车特征,向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审批。关于整车特征,由海关总署汇同有关部门制定,零部件征收10%进口关税,整车则按照25%征收。如果关键零部件没有达到40%的国产化率,则按照整车进口征收关税。 最终定稿有删减 在技术政策领域,《政策》鼓励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柴油车。国家在鼓励能源开发方面,还会出台多项措施。 另外,原《政策》提及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的企业联盟,其合作发展方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后由企业自行实施。合作发展方案中涉及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跨类别生产汽车的项目,按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被删除,国家鼓励战略联盟尽快形成,实现规模效应与集约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