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置产业:政府管制与民资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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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 11:4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王法争济南报道 状告环保局 犹豫了三个多月后,济南行健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健)总经理贾传祥终于决定把济南市环保局推上法庭。
贾传祥此举的原因是后者“行政不作为”,拒绝向山东省环保局上报行健公司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 而济南市环保局解释,之所以没有为行健公司申办许可证,是因济南市已经有一家医疗垃圾处置企业——济南瀚洋固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洋)。 目前,在济南,行健和瀚洋都在开展医疗垃圾处置业务,前者为医院开出的价格是每公斤2-3元,瀚洋则独家获得济南市政府相关部门红头文件,按每张床每天2元钱向医院收费。医院经过比较,瀚洋的收费标准竟然比行健至少高出5倍以上。 行健公司执行经理陈泽生告诉记者,即使按照现在的价格,他们依然能有合理的利润。 现在,济南市只有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血液中心等8家医疗机构冒着“违规”的风险和行健合作,因为济南市环保局曾经下发了一纸文件,强调瀚洋是济南惟一一家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交由“没有许可证”的行健处置就要受到处罚。 行健公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济南市的医疗机构大约有2.2万张床位,按照瀚洋的收费标准,每年可以有1600万元左右的收入;而如果全部交由行健处置,每年只需缴纳500万元左右(一般每张床位每天产生0.25公斤医疗垃圾)。 外界一般很难想到,毫不起眼的医疗垃圾处置行业,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而这些利润,竟然都由政府的红头文件做保障。 行健的代理山东全诚律师事务所的李燕东律师说,行健事件的出现将是一个样本,为后来者进入医疗垃圾处置行业清除体制上的路障,让医疗垃圾处置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实现产业化,而不是由政府随便指定某家企业搞“伪产业化”。 “8家医院集体抵制”事件 自2004年4月份以来,包括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齐鲁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已经数次坐到一起,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抵制济南市环保局出台的医疗垃圾处置收费办法。齐鲁医院副院长逯尚远说:“我们也不想和政府主管部门对着干,但这次确实是有理有据。” 2003年12月18日,济南市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局联合下发文件,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确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标准:对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按实际使用床位收费,每张床位每日2元;对其它医疗机构按照规模等级收取固定费用,其中一级医院1200元/月,门诊部900元/月,卫生室60元/月。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有资格向医疗机构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的单位是瀚洋公司。 其实,类似的收费价格在全国其它城市同样存在。根据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广州、杭州、泉州等地的收费标准都是每张床位每日2元,南昌是2.3元。相比之下,济南市收费标准并不过分。 但是,关键在于,在瀚洋之前,济南市的一些医院一直在和行健公司合作,而行健的收费标准只有瀚洋的1/5-1/4。两相比较,就出现了医院联合抵制环保局的局面。 齐鲁医院算了一笔账:医院每天产生医疗垃圾100公斤左右,按照去年与行健公司约定的收费标准,每天只需缴纳230元左右医疗垃圾处置费。如果执行新的收费价格和瀚洋合作,按照医院现有病床数1400张计算,每天花费达到2800元,“一年下来就是一百多万”,比去年涨了十倍。 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也大致如此。该院共有300张床位,去年与行健约定,由于经常入住不满,按150张床位收费,标准是每张床位每日0.45元,每天只需交67.5元;而与瀚洋公司合作,每天的此项支出为600元。 悬殊的差价让众医院对环保局出台的收费标准难以接受。“瀚洋收取这么高的费用我们很难接受。”某医院的负责人说。 医院的不合作态度让济南市环保局甚为不悦。他们开始加大执法力度,由年后刚刚成立的直属分局对一些医院的医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山东省中医医院一直是行健的客户,于是在3月份连续三次收到环保局开具的罚单,第一次是9000元,后两次都是8000元。 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罚款让与行健公司合作的医院压力陡增。陈泽生告诉记者,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和山东省警官总医院都曾经是行健的客户,但现在都转向了瀚洋。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的一位人士说,行健公司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济南市环保局的有关规定,只能分手了。现在是别无选择,只有瀚洋“合法”。 行健的许可证申办难题 那么,济南市环保局为何不愿让行健名正言顺? 陈泽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行健公司发展的来龙去脉。 2003年,民营企业老板贾传祥意识到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是大势所趋,将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于是成立行健公司,决定进入此行业,。而此前,济南市的医疗垃圾大多由各医院自行在院内焚烧,难以符合环保要求。 2003年10月9日,按照《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行健公司向济南市环保局上报所有材料。 经过多次催促,3个多月之后,在2004年1月18日,行健公司等来了济南市环保局的一纸批复:“我局不同意将你公司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转报省环保局。” 其理由有三: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47条之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设施。”其他任何人或者组织都无权组织建设。行健公司并非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单位。二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3年7月15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省要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原则上以地级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涵盖行政辖区内所有县”,济南市原则上只建设一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三是瀚洋公司是济南市组织建设的唯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李燕东律师认为,济南市环保局的做法明显是不作为。济南市环保局在程序上就不对,按照《办法》的规定的程序,济南市环保局签署意见后应该将材料上报山东省环保局,由省局决定是否发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济南市环保局却将材料扣住不予转报。在对法条的应用上,李燕东认为济南市环保局有断章取义之嫌:第一,《固废法》中规定的城市人民政府不仅仅是指济南市一级政府,章丘市也是;第二,发改委《关于加快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初衷是为了加快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而不是限制该产业发展;第三,瀚洋公司是济南市组织建设的唯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这里的“组织”、“唯一”从何谈起?组织的含义应该包括公开招标等,而不是越权毫无理由地指定医疗废物专营者。 陈泽生也说,“没有缘由地剥夺我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于理不通”。 “真伪产业化”之辩 根据新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垃圾处置行业将成为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行业。根据国外成熟的经验,这种产业化思路下的管理模式一般会具有这样的特征: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达到完全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其中,专业公司可以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产生,由有实力的一家或几家环保公司联合投标。 济南市环保局直属分局法制科科长徐广亮这样阐述官方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化的理解:“目前已经有一家企业在运作,如果再建一家必将造成资源浪费。”徐广亮还认为,如果在这个行业引进竞争者,为了降低成本应对竞争,很可能导致企业在垃圾处置程序上偷工减料,引发医疗垃圾的二次污染。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的一位教授认为,济南市环保局其实是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公平竞争,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相悖。在济南市明明有两家医疗垃圾处置公司的情况下,只让一家来垄断市场,明显违背了产业化精神和平等市场竞争精神。 在不久前于杭州召开的全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透露,医疗垃圾处置将实行企业化运营、社会化管理。 医疗垃圾处置是一个尚待开发的朝阳产业。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目标做出阶段性规定:到2005年,全国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必须建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按照大型城市建1-2个、中等城市和县级城市(镇)建1个处理厂的规划,全国将新建3000多套医疗垃圾处置装置。仅以第一批规划确定建立的380个处理中心计算,运行后每年收入能达到至少20多亿元。而未来几年,在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垃圾处置方面的国家计划投入将达195亿元。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吴彬分析,目前全国医疗垃圾处置产业正处于初级阶段,尚属“稚嫩”产业,政府正在想方设法通过招商引资上马医疗垃圾处置项目,还没有遇到竞争的烦恼。而行健事件的出现则说明,至少在济南医疗垃圾处置行业已经有了引进竞争的可能和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