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不能入股保险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8:0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昨天向外界公布了新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这是该法规自2000年初问世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新《规定》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以改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使股权不致太过分散;将保险公司增设每家分公司需要增加的资本金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低到2000万元。
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杨华柏表示,新《规定》更加注重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第一次把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建议写入法规。同时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自然人可以为保险公司投资主体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领域还不宜鼓励个人进入的现状和自然人的资信等方面难以管控等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