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梦特娇”状告国内两家公司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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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7:1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冯志卿) 认为国内公司侵犯自己的商标使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国“梦特娇”将其告上法庭。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的律师称,作为“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总经销商的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梦娇服装有限公司,在广州、北京等地销售“梦特娇”服装。两被告不仅在服装上突出使用“梦特娇”字样,并使用与原
被告律师称,被告只是经法国大卫伊立斯有限公司的许可,将其合法注册的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许可“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同时认为原告商品的包装、装潢、标签不具备独创性,不存在仿冒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