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普涨10% 平安按兵不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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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 14:1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张宏 北京报道 原定“五一”开始实施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终因保监会未能完成费率标准制定而落空。权宜之计是,各家公司仍维持现有的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费率则相应上调10%。惟有平安保险未参与此轮涨价风,维持年初出台的费率标准。
“和许多其他保险公司一样,我们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也上调了10%,这主要是根据保监会之前发出的文件做出的调整。”大地保险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毕欣说。 业内人士称,费率上调的依据是,“五一”之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与保障金额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在保监会正式出台强制险费率标准后,这种涨价趋势是否会延续下去? 强制险出台延后 根据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全国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客运出租汽车和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也必须投保机动车乘客责任强制保险。 保监会此前已经数度与保险公司会商,准备出台相应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条款和统一责任限额的机动车强制险。但由于此条例目前还在国务院法制办审议,且费率标准尚未厘定,“五一”之前未能正式出台。 事实上,尽管全国统一条款未能及时出台,保监会认为并不会存在法律衔接上的冲突。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此前称,“尽管条例出台滞后,但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24个省市的地方立法一直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5月1日后各地仍按照地方立法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不存在法律衔接上的冲突。等到条件许可时,全国将强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华泰保险高级核保经理刘清估计,全国统一条款的强制险可能要等到八九月份才能出台。“在此之前的过渡时期,保监会已经发文,同意各家公司进行相应的费率调整。” 涨价10% 4月29日,保监会下发第4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保险公司在强制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出台前的过渡期内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暂时替代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允许各保险公司在过渡期内对商业第三者的费率进行调整。 “44号文件要求各家公司自己准备材料,依据新的法规对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调整,并向保监局报备。之所以各家公司都先上涨10%,主要是因为10%以内的涨幅,保险公司可以在总公司批准后,向保监局进行事后报备。这是对市场作出反应的最快办法。”刘清说。 除已经开始第三者强制险试点的上海外,各大城市的第三者责任险普遍上调了10%。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北京,人保、华泰、大地等保险公司都对第三者险上涨了10%,太平洋北京分公司对私家车以20万元为界,20万元以下的车辆第三者险涨了5%,20万元以上的涨了10%;对行政用车分别涨了2%-5%不等。 在广州,华泰保险除了第三者责任险价格上调10%外,其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附加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均一并上调10%。除华泰外,人保、中华联合、天安等均采取统一上调10%方式涨价。对于去年不出险的客户,人保取消其第三者险费率可下浮10%的优惠,并不加保不计免赔险。永安、人保等公司还要求5月1日仍未生效的保单的投保人在5月31日前补交保费价差。 在杭州,人保对5月1日还没有生效的保单要求投保人在5月31日前补交保费,太平洋产险的做法也类似。其他各家公司也都大抵调高了第三者责任险价格8%-10%。 平安按兵不动 与其他保险公司不同的是,平安保险此次未上调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经理陈家伟解释道:“此次未调整费率,主要是因为公司之前推出的2004年新款车险费率中已经反映了这个因素。” 对于未来数月内是否会调整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他认为,“现在也不好说,目前为止整个平安仍是维持现状。” 但根据地方媒体报道,在广州与杭州两地,平安产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责任只限10万、50万元(私家车)两档,对20万元的要求加保车上人员座位险、无过错责任补偿险这两种附加险。 而部分未涨价的保险公司则是以取消优惠折扣的形式实现变现调价。在广州和杭州两地,太平、华安等公司以取消原有优惠折扣的形式来上调10%左右的费率。 涨价依据 对于此次涨价的依据,各家公司的普遍理由是: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正式实施后,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明显扩大;同时,自5月1日起,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开始实施,更扩大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提高了赔偿金额。 “在这两个法规出台之前,我们的理赔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现在新法规大大扩大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刘清说。 据他介绍,最高法院的《解释》主要是针对人身损害,而人身损害赔款占了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总额的50%。目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变化可能使赔偿金额增加一倍。“以上海为例,以前出现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金额一般在7-8万元,现在起步就是20万元。” “以后出现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还有人的精神损伤,这一项的金额你就说不清楚了。原先不赔的营养费,现在也要赔了。对于涉及人身死亡或伤残,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以前是依据事故发生当地的人均收入,现在是根据当地的人均消费水平,而且如果可以提供证明,就可以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如果发生事故伤残的人是个大款,那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还将继续涨? 与此同时,业界人士对强制险实施的保障额度预期也比以往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五一”以前,有保险公司人士预计强制险的保额可能仅为5万元,但刘清认为,“从现在的情况看,强制险实施的保额应该放在10-20万元这个档次。” 在部分地区,投保者在意识到出现事故后赔偿责任加大后,也提高了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五一’以后投保人的投保金额是越来越高了,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北方还不明显。” 业界人士称,在南方沿海地区,已有越来越多人购买20万元以上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而在深圳,投保金额基本都是在50万元。 据此,刘清认为,目前10%的涨价幅度,只是各家公司为了迅速适应市场变化而采取的暂时措施,因为10%以上的涨幅必须事前报批。“在理赔额度至少上升50%的假设下,目前只涨价10%的保险公司肯定会赔钱,第三者责任险的涨幅至少应该在30%。” 但大地保险的毕欣对此则不尽认同。“今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责任,并引入一些修正系数,对某个特定的客户群体设定特定的价格。由于新法规刚刚实施,现在还没有充分的数据支持,市场价格需要在保监会出台强制险费率后才可能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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