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投诉限时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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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10:3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办法(试行)》正式获批实施 本报讯记者 王昊 实习生 贺宇 通讯员 张小华报道:记者日前在广东省工商联获悉,《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受理办法》)已获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投诉中心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转交承办单位,一般投诉承办单位须在20个工作日办结等具体制度。
办理投诉有据可依 《受理办法》的实施为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今后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提供了工作标准和依据。 根据最新出台的《受理办法》,由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具体运作的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受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授权的工作机构。在《受理办法》获批前,广东省民企投诉中心已经按照该办法的初稿进行了试运作。《受理办法》的实施,将为广东省民企投诉中心办理民营企业投诉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法规依据,也体现出广东省委省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的坚定决心。 重要投诉直通高层 广东省工商联分管投诉中心工作的郑成业副会长日前告诉记者,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该中心通过编印《重要投诉反映》及时向广东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重要投诉,欧广源、许德立、游宁丰、李统书等广东省领导曾分别在《重要投诉反映》上作了批示,并将有关材料送有关领导研处或送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办理。 同时,作为全国首个省级负责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机构,由广东省工商联负责具体运作的投诉中心也得到了全国工商联的特别重视。 挽回民企损失200多万 据郑成业介绍,广东省民企投诉中心实行24小时接待投诉制度。自成立至今年3月底,共接到各种投诉673宗,其中来电606宗,占投诉总数的90.04%,来访投诉51宗,信函和传真投诉16宗。民企投诉中心在成立后的5个月内,按受理范围受理投诉40宗、办结27宗,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还有一批受理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晓健/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