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电厂二期2台30万千瓦工程获准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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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 19:33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浙江长兴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准。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60万千瓦,安装2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同时,对现有的2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加装烟气脱硫装置。
按2000年价格水平估算,本期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4.1亿元,动态总投资为28.1亿元(含一期工程脱硫投资2.4亿元)。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为5.6亿元,由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仍按原比例65%、20%、15%出资建设。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22.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出具正式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