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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商业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名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14:03 新闻晚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中获悉,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含简称),包括使用党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名义,使用人大、政协的名义,使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名义,使用军队、武警的名义,以及使用其他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

  《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对本辖区内违法使用党和国家机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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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发布广告及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记者 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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