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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起诉力帆到底是商标侵权还是恶意诉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8:25 新京报

  是力帆商标侵权,还是本田恶意诉讼?一个简单的英文字母之争,历时两年悬而未决

  缘起

  “日本不但实施知识产权立国的策略,而且对中国市场加大了保护力度,日本企业分析我国的司法判决,几乎把重要的判决书全都译成日文,供日本企业检索,他们还把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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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代理人的情况都向日本企业作了相关介绍。”北京金诚律师事物所庞正中律师显得极为激动。

  日本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陆续提起诉讼,似乎要把其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无限延伸到国外市场,这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正成为一道危险的风景。而新近愈演愈烈的重庆力帆与日本本田的字母“G”之争更是加重了人们的担心。

  截至目前,本田公司在中国已经连续发起了7起知识产权诉讼,矛头几乎全部对准中国本土摩托车行业。其中,2002年7月24日,本田一纸诉状递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中国摩托车行业排名第一的重庆力帆告上法庭,要求重庆力帆赔偿2500万元。2004年,本田公司在上海再次提起3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加入WTO后没有多久,中国企业正面临着与10年前日本、韩国企业遭遇美国、欧洲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相似的境遇。不过,今天大多数日本企业的角色,已经从当年的被告转换到了今天的原告。中外知识产权大战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力帆本田的“G”之争

  “本田和力帆的争端由来已久,然而我们公司早在几年之前就开始实施战略转型,并且在2000年夏天还通知下属所有经销商,凡是带有‘轰达’字样的产品全部更名。因此,公司和本田的所谓商标侵权之争实际上早就不存在。”重庆力帆集团法律总顾问吴中林日前在北京对本报记者说。

  重庆力帆的前身是重庆轰达实业有限公司,1997年开始生产摩托车整车。2003年,力帆集团销售收入达60多亿元人民币,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排名中国摩托车行业第一。

  然而,当轰达踌躇满志地向国家商标局注册“轰达SINO-HONGDA”商标时,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却对此提出异议。本田认为,“轰达”的汉语拼音和本田的英文就相差一个字母,本田的HONDA,轰达汉语拼音字母是HONGDA。

  “此后,从1995年开始我们每申请一个商标,本田公司就提出异议,所以国家商标局只授予了‘轰达’汉字商标,没有授予汉语拼音商标。”吴中林说,“1996年开始一直到2001年,每年我们都发生很多信函往来,后来由于力帆集团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额越来越大,本田公司就开始采取诉讼手段。”

  面对本田咄咄逼人的气势,力帆开始酝酿转型。2001年11月,重庆轰达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力帆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了由“轰达”向“力帆”的变身。眼看着一场风波就要结束了。

  然而,2002年7月24日,本田以商标侵权为由对重庆力帆提出正式起诉,起先的起诉标的是———“力帆LF100-4”与“力帆LF110-B”使用的“Hongda”标志与日本本田的“Honda”相类似。

  日本本田北京办事处对外发言人朱林杰对记者说:“力帆在摩托车同类产品中使用与本田公司相似的商标,极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原来消费者可能想购买本田公司的产品,可是看到商标相似的产品转而购买了力帆的产品,损害了本田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田携大陆旗下的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嘉陵本田坐上原告席,指控位于北京通州区的自立自强摩托车商店(以下简称自立商店)店主曹亚文、重庆力帆摩托车厂以及力帆集团侵犯了本田“HON?鄄DA”的商标专用权,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2500余万元。

  朱林杰说,之所以新大洲本田、五羊本田和嘉陵本田都在诉讼中担任原告,是因为它们在华都是使用相同的商标,它们毫无疑问都是受害者。

  而对于2500万元的损失赔偿是如何测算出来的,朱林杰解释道,由于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具体的测算方案现在不好对外公布。

  实质:项庄舞剑,意在市场

  “实际上,本田公司这次在通州区经销商寻找到的标的,根本不是力帆的指定经销商。他们选择在北京立案,无疑是想把问题搞大,给那些敢于步力帆后尘的摩托车企业一点颜色看,试图夺回昔日失去的市场与利润。”力帆的一位律师说。

  事实上,在市场和利润被不断瓜分的环境下,日本摩托车企业普遍感到了惶恐和压力。自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受到中国尤其是重庆摩托的猛烈进攻。凭借物美价廉的优势,中国摩托企业已占据了东南亚近80%的市场份额。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生产的大约1100万辆摩托车中的近900万辆是“盗版”日方产品,其中200万辆出口到亚洲各国。在中国市场,日本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重工先后开展了多次大规模“打假”行动。据悉,这几年来,重庆上点规模的摩托车企业,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接到过日本四大摩托巨头发出的“警告函”。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中国内地企业的快速成长,日本跨国公司在心理上感到极为不平衡。因此,在要求中国国家有关当局打击中国国内行业恶性竞争的前提下,也开始频频使用恶性竞争手段。基于这一点,日前,北京众多知识产权法学名家分析认为,单单从本田公司计算力帆的侵权时间就可以看出本田带有恶性竞争的嫌疑。

  据了解,本田计算的侵权持续时间跨度是2000年3月15日第一台110-B型摩托车购买,到2002年6月30日第二台摩托车150-A型购买,它把这两个点连接起来以后一共是838天。

  “这种计算方法意味着,力帆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是连续的,每天都在生产侵权产品,每台车都是侵权产品,如此计算赔偿额显然是缺乏根据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今分析认为。

  事实上,力帆公司提供的相反证据已经推翻了本田公司的推论,因为力帆的证据当中有刘腾等11位最终消费者都是力帆摩托车购买者。他们说明自己购买车的情况,时间也正好是在838天之间。

  “无论是商标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它是维护一个市场的公平竞争,大家都应该公平,诉讼阶段也应该公平,起诉别人侵权,无非就想维护这个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自己本身采取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甚至带恶意的打击竞争对手的方式,这本身就是一个恶性竞争。”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也这么认为。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对记者说,由于在国际贸易当中不能使用中文,必须使用英文,所以我觉得中国公司应当有权使用其相应的英文名称,即使这个英文名称与他人的商标相同和相似,但是有合理使用的因素。

  “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力帆确实有一个合法的“轰达”的商标,也有“轰达”的商号,但企业完全可以单独把商号拿出来作为标识来使用。”她说。

  张平分析说,如果力帆集团把“HONGDA”作为商标来使用,确实违反商标法。“然而,如果仅仅作为一种标识,一种商号的使用来表明我商品的来源,加上自己的商标、企业名称,应当不会引起混淆。”

  “能不能造成混淆,要更具体地看才行,现在看起来像的东西太多了。”她说,比如本田汽车和现代汽车两个H太像,日本商标局对这两个H都授权利,在特定消费群体当中不会误认,普通老百姓不认识字母就可能认为是混淆了,但是特定购买汽车和使用摩托车的群体就不会造成混淆。

  纵深:知识产权争端的背后

  为了解决中日摩托车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实际上中日两国相关行业部门也开始出面进行协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日本自动车工业会,以及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在2004年的3月18日,正式签署了一个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的内容双方代表各自的成员企业,对于摩托车知识产权的纠纷都共同委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但是现在据我们了解,协议签署以后相关的调解工作尚未展开,而本田公司在协议签署以后仍然在上海提起了一系列的诉讼,这显然不是非常友好的表示。”庞正中认为。

  种种迹象表明,争端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Honda”与“Hongda”的相似那么简单。“这场争端的幕后涉及到利益之争,是中日两国之间的经济纠纷。现在,日本已经不再是世界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国,中国转而取代了它的地位。日本人的目的是为了收复失地。”重庆力帆摩托集团知识产权部胡荣辉部长认为。

  实际上,为了阻止中国公司迅猛发展的势头,与本田类似,许多国际跨国巨头都纷纷对中国公司挥起知识产权的大棒,而中国企业也为此付出了不菲的代价。为此,张平一针见血地指出,本田诉力帆的商标侵权案件,不能脱离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

  “如果还纠缠历史上的知识产权旧账,通过诉讼来挤压和阻止中国,这个方法并不是很妥当。”庞正中表示:“对中国企业而言,该打的官司还是要打。”

  技术模仿的时代该过去了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才两年的时间里,发生在中国公司身上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就已经有数十起。

  多年来,海外跨国公司通过在高新技术领域埋设“地雷”,加紧在我国精心布设“专利地雷阵”。目前,在IT、无线通信、生物科技等高新技术领域内,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明专利权占有率高达八成以上。目前,跨国公司在华的专利部署已经基本就绪。

  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其进一步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受阻,或者中国式跨国公司迅速成长进而分食其原有市场份额的时候,它们便会毫不犹豫地舞起知识产权大棒。

  为此,业内人士纷纷预测,现在陆续上演的所谓知识产权争端,可能只是未来蜂拥而至的知识产权纠纷浪潮中的冰山一角。外国人的战略是,要打就打有油水的,现在不打你,是因为你还不足够强大。而这一点,似乎正在力帆身上得到验证。

  因此,如果中国企业自身严重缺乏知识产权资源作为博弈工具,势必在这场争端中陷于被动。

  探究内在原因,不难发现,大多数中国企业传统的技术模仿成为罪魁祸首。然而,纷纷上演的知识产权争端却隐隐然昭示:单纯的技术模仿路子已然走到尽头,走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技术创新之路,当是中国企业迅速崛起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本报记者胡晓群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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