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要求不断推进保险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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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18: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消息,5月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期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基本思路是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监管加强外部约束,促使保险公司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吴定富指出,研究如何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保险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巩固和发展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的运行机制,都必须把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主要任务。其次,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要求。提高中国保险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必须抓住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关键环节。第三,完善治理结构是保险公司成功上市的重要前提。第四,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监管实效的需要。公司自身的内控是有效监管的基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条件下,内控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吴定富指出,当前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股权结构不够合理。这是造成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的直接原因。一些股份制公司股东不能有效发挥对公司的监督作用,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后股权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二是董事会制度不健全。部分保险公司董事长习惯于“首长制”和“一把手”决策,不能保证董事会内部的制衡;一些保险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操作程序不规范;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独立董事比重较低;部分保险公司的董事素质不高,诚信意识不强。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主要表现为业绩考核体系不合理,官本位的思想还没有根本消除,仍存在领导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现象。四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吴定富指出,今后在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要打好优化股权结构这个基础,通过定向募集、公开发行股票和探索其他的融资方式实现保险公司的增资扩股。加强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完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鼓励在保险公司董事会下建立投资、审计、核保、理赔、再保险、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加强董事教育,增强董事的责任感。 吴定富强调,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加强股东对保险公司的监督。二是完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三是明确监事会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对经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 吴定富指出,保监会将把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和监管创新的重要举措,一是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指引》,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规范高效的内部运作机制。二是把公司治理水平作为考核保险公司的重要指标,对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三是研究建立董事会报告制度。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把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的处理信息向其董事会反馈。四是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健全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促使保险公司按市场化和国际化规则办事;加强保险诚信建设,使保险公司自觉把诚信贯穿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市场监管,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