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零钞清点”开始收费 主要为对公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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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08:13 北京青年报 | ||||||||||
王旭 目前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 个人储户尚不收费 本报讯 细心的储户近日会在建行的各网点发现,建行从5月8日起贴出公告,从5月20日起将对部分对公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头一次规定对“零钞清点”将收取费用。
记者随后从建行电话银行95533获悉,目前“零钞清点”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个人储户尚不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以下的纸币或硬币(含1元),清点数量500张以下(含500张)不收费,超过500张的最低收费4元,每增加100张,加收0.5元。 据了解,银监会从去年10月起实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除外。”这实际上赋予了商业银行对“大额取款”、“零钞清点”收费的权利。在外地已经有银行对“零钞清点”开始收费,但是北京各家银行一直都按兵不动,建行此次称得上在“率先对个人跨行取款收取2元手续费”后的再开先河。 另外,建行北京分行对准贷记卡、外汇汇款、异地汇款等对私业务收费也做了调整。其中异地汇款仍收取1%的手续费,但最低额由以往的1元增加到2元;外汇汇款电报费不再区分国家,统一收费80元,客户还要缴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最低20元,最高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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