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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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 07: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 记者8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已于近日出台。该指引的制定体现了审慎监管的原则,将有利于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提高保险业资金运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指引》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突出保险资金的特性
这位负责人说明,本指引所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维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和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的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和措施方法的总称,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他强调,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应遵循独立制衡原则、全面控制原则、适时适用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风险控制体系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资产战略配置、资产存管、投资决策管理、投资交易管理、风险技术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全过程的控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