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向花旗集团转让23.26亿元不良金融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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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7: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27日电 (记者张旭东、赵肖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美国花旗集团金融产品有限公司27日在广州签订协议,长城公司向花旗集团一次性整体转让广东惠州、汕尾地区23.26亿元不良金融债权。出于商业秘密协议原则,双方并没有向外界公布其转让价格。 长城公司表示,此次转让的不良资产涉及房地产、机械、化工、商贸、供销合作、
据长城公司介绍,长城公司于2002年7月发布了转让这一项目的公告。经过市场化选择,花旗集团获得谈判资格。此后,双方均对这一项目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评估。长城公司表示,本次整体转让,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及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实现了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的目标。 长城公司总裁汪兴益表示,与国际上知名金融机构合作处置不良资产,是长城公司加快有效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长城公司今后向商业化转型提供了一个发展机会。长城公司还将其他地区适宜打包处置的不良债权,继续整体转让给国内外投资者。长城公司还欲在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与花旗集团进一步展开合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