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主管部门将在“五一”加强价格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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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1:55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整治旅游服务、交通运输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粮油、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教育、计生、建房等涉农收费,药品、医疗、旅游、交通运输等群众关注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整治公园景点、旅游服务、药品医疗、交通运输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严禁以价格自律为名进行价格串通、建立价格联盟等价格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