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查处林政案件43万起挽回经济损失近五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11:39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瞿长福报道 日前,国家林业局公布了2003年度全国林政案件发生、查处情况。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4个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36个单位的统计,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43.98万起,比2002年下降了6.0%。全国查处林政案件43.18万起,查处率为98.18%,与2002年基本持平,挽回经济损失4.87亿元。 通过查处,全国林政执法部门共收缴非法木材55.86万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9084.75万元,处以罚款27743.04万元,责令赔偿损失1957.92万元,补征林业金费99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