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关注“三农”问题 > 正文
 
广东规定化肥限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9:08 中国青年报

  陈冀 钟洁

  新华社广州4月25日电

  为了切实稳定化肥价格,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广东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出台化肥价格干预措施。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广东省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控制,以2004年4月20日实际价格水平为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具体品种价格分别为:过磷酸钙(含磷16%)456元/吨、过磷酸钙(含磷14%)415元/吨、过磷酸钙(含磷12%)340元/吨、三元复合肥(氮15%—磷15%—钾15%、总有效含量45%)1635元/吨、二元复合肥(氮17%—钾8%、总有效含量25%)1000元/吨、高浓度水稻专用肥(总有效含量50%)1920元/吨。经营磷酸二铵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每吨降价100元的规定。各市、县物价局应立即核定公布最高限价水平。

  同时,全省批发、零售环节各品种化肥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批发环节最高进销差率为3.5%,计价起点以批发企业的进货成本为准。零售环节最高批零差率为3.5%。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