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归口保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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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7: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毛晓梅) 中国保监会25日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是:“经保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 作为保险业内企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用保险资金的活动受保险法调整。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其实施监管。随着近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涉及
在当前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规定》根据公司法明确限制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人身份和投资比例,即其股东或发起人至少应有一家为保险公司或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不得低于75%,以确保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姓“保”。 从现有的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和60%,一定程度上具有独资设立的效果。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