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农电体制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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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18:27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在湖州市本级、临海、江山进行了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浙江省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富阳等16个县(市)被定为第一批扩大试点的单位,根据第一批扩大试点县(市)的实施情况,由省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再适时安排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工作,力争年底前大部分县(市)能完成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这是笔者从4月16日浙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王永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据了解,浙江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上作已全部结束,共完成投资总额145.56亿元。农村电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农电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农电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趸售县供电企业实现了省电力公司代管,乡(镇)供电营业所已全部设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估价鉴定和移交工作正全面展开,全省农村供用电工作基本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规范化服务,从2000年开始,全省分期、分批、分类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去年11月,除舟山市外,全省已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共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30亿元。 2001年,浙江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去年,在湖州市本级和临海、江山市进行了改革试点,改革的核心是用工形式上采用劳动社会保障代理。从新机制运作情况看,改革强化了对农电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了劳资关系,理顺了乡镇农电管理体制,提高了农电管理水平和效率。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王永明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他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协调小组要研究制定农电体制改革政策;协调解决农电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顺利推进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各级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协调小组要全面负责组织、协调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供电、劳动等部门组织制定当地的乡(镇)农电体制改革扩大试点方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试点方案,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用电同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评估工作。供电部门要认真组织试点方案,做细、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在推进改革工作的同时,确保社会稳定。 王永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乡(镇)农电体制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他说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有相关政策衔接、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三农"问题,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他要求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认识乡(镇)农电体制改革的难点、应把握的重点和工作的关键点;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设立统一标准,公开程序,透明操作;要稳步推进,在确保供用电秩序的同时,稳步、有序地做好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农电队伍稳定、农村供电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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