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铁西分局获悉,为了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该分局制订并开始实行“十放开”措施,支持个体经济快速发展。
“十放开”措施主要内容有:放开个体工商户登记核准权限制,将核准权下放到分局所属的15个工商所,按照地域管辖权,实施“一站式”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工作;放开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限制,凡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造成名称侵权的一律放开,不再硬性要
求冠市以下行政区域名称;放开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员的限制,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公务员等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可投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决定从业人员的数量;放开投资人的出资额限制,零注册资金也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放开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限制,放宽经营范围的核准,对国家许可或限制经营的品种,可按具体品种核定,其它经营项目,根据经营的要求,既可按大类核定,也可按具体品种核定;放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实地勘验限制,除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经营的继续实行实地勘验外,其它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住所变更时均免于实地勘验;放开私营企业转为个体工商户的限制,将原私营企业的名称保留给新的个体工商户,原私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新个体工商户进行设立登记;放开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的限制。对于季节性经营的行业,以及经营场所面临拆迁、门改窗等情况,可以办理经营期限不跨年度的临时营业执照;放开外地民营企业在沈设立办事处的限制,外地民营企业在沈设立承包销售形式的分支机构,在原企业同意的情况下,可办理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放开烟草制品零售、假肢、报刊零售、餐饮等部分行业的前置审批为后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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