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发股权之争波澜再起 物美意欲逼宫大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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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08:19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谨) 4天前,北京物美集团闪电收购北京超市发职工持股会股权进入超市发集团,物美与超市发另一大股东大商集团双方开始正面交锋。昨天记者获悉,物美可能托管超市发国有股,从而在角逐中占得上锋。 物美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物美与其他股东的协调问题,将在近期做出安排。他说,不管最后由谁收购了超市发国有股,都希望现在的几个股东能坐下来协商超市发的今
目前,物美集团、大商集团、国有资产在超市发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5.03%、34.77%、34.77%。业内人士表示,在托管方与被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后,托管方可以根据协议行使规定的权益。这样,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物美取得了大股东的地位。 大商集团店铺开发公司总经理楚树臣告诉记者,大商集团去年获得超市发34.77%的股权之后,多次与超市发的出资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及超市发职工持股会进行接洽。4月16日,海淀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同意职工股可以进行转让,最终物美以3.2元/股的价格收购了职工持股会所持有的2300万股超市发股份公司股份,收购后占总股权的25.03%。 楚树臣表示,物美收购超市发职工股的举措,很可能错误地认为,只要能收购到超市发国有股,再加上自己所拥有的25.3%的股份,就可以逼迫大商退出。但是大商集团不会转让其目前所持有的超市发34.77%的股份。 楚树臣介绍,根据超市发连锁股份公司的章程,只有股份超过2/3以上才能实现对公司的控股,并作出相关重大决策。而目前大商已占有天客隆1/3以上的股份,这就意味着即便物美避开大商,再收购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也无法达到控股,也无法作出一些重要的决策。对于大商的这番话,物美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当初大商进入时也没有把握能拿到2/3的股权,为什么大商还要进入?言下之意,物美一定会从这场争夺中胜出而取得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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