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和中海油南海西部公司签合作框架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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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10:52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近日,新奥燃气公司与中海油南海西部公司在湛江举行了城市燃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会上,新奥集团总裁杨宇、新奥燃气副总经理张叶生、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钧、新奥燃气滇黔桂协调中心副总理卢胜球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副总经理谢玉洪、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总经理刘家南、副总经理李林,以及中海油湛江基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杨宇、李林代表双方在框架协议上签字。
据了解,这次新奥燃气与中海油南海西部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是继1999年新奥燃气与中海油渤海公司合作利用天然气、2003年与中海油南海西部公司合作利用涠洲岛天然气后签署的又一个重要合作协议。 合作双方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双赢互利的原则,在城市燃气领域开展全面战略性合作。凭借中海油可靠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和新奥燃气在燃气利用领域的丰富经验与运营能力,发挥资源优势、资本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商誉优势,共同拓展城市燃气市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形成天然气开发利用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 据介绍,中国海洋石油是我国三大石油公司之一,近年来在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和利用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并逐渐成为国内燃气资源特别是进口液化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商,在海上天然气勘探开发和LNG的引进与利用方面处于主导地位。中海油南海西部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的合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和产品销售业务,在南海西部及涠洲岛海域已探明储量约260亿立方米。 新奥燃气作为在香港上市的城市燃气专业运营商,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终端城市燃气项目的拓展和经营,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开发、运营、管理模式。目前已完成全国范围内的43个城市的投资及运营,覆盖城区人口超过2400万人,正向优秀城市燃气专业运营商的目标进行不懈努力。 (记者 林声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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