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推行新的上网电价机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09: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9日讯 记者 朱剑红 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京津唐电网新投产电厂的上网电价机制。通知规定,“竞价上网”改革实施前,根据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的原则,核定京津唐电网内未安装脱硫环保设施的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5元,已安装脱硫环保设施的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2元,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京津唐电网新投产燃煤机组均执行上述电价水平。通知还规定,国家根据煤炭价格等市场变化因素统一调整电价时,上述电价水平相应进行调整。
该项举措是国家发改委顺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全国区域电网内首次推行新的上网电价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