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茶坊:“汽车召回”彰显信用经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 17: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枫尔 3月15日,中国车主千呼万唤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
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 对于汽车生产商而言,并不是召回就不好,不要片面认为一旦召回,上了媒体,汽车销路就会立即受到影响。事实上,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是汽车售后服务的一种行为,它使用户对实行汽车召回制度的汽车制造商有一种信任感;反过来这也是汽车制造商对市场份额的一种自我保护。 现代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信用经济。个人以其信用进入消费领域,企业以其信用占领市场空间,买卖双方交换的实际上是信用。社会信用低下或缺乏,经济链中的互惠双赢将无法顺利实现,整体经济将无法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事实上,现在已经容不得中国汽车生产商不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了。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对外彻底、全面开放的时间表越来越近,一旦经营汽车的外资机构全部进入中国市场,凭借他们在世界上完善的售后服务,必定会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汽车召回制度在国外已经很有历史,无论在法律保障上,还是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外国汽车生产商都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如果中国的汽车生产商不抓紧时间推行汽车召回制度,必将影响整个中国汽车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必将会丧失部分汽车销售市场。 建立汽车召回制度尚有内部问题需要解决,如改革销售体制,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改变生产厂家只负责生产、不清楚产品销售到哪里的做法,建立生产厂家对汽车“从生到死”(出厂到报废)的管理体制;改革汽车统计工作,生产厂家要清楚自己的车卖给谁了,甚至能了解二手车的去向;建立故障反馈的系统,清楚自己的产品经常出现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设计或制造缺陷,怎么解决等。这样才能保证及时发现缺陷汽车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够及时从消费者手中召回缺陷汽车进行改造。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目前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属于新鲜事物,汽车生产商、汽车销售商以及消费者对汽车召回还没有树立良好的习惯,参与汽车召回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要意识到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性工作。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作为《规定》的联合颁布者,要对汽车召回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确保汽车召回的各个利益相关者早日积极、主动、自愿地履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