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黑名单” 同仁堂居榜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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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 17:18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曾昀) 对于上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违法药品广告的黑名单,不少企业似乎已经“麻木”,而这其中就包括赫赫有名的北京医药名企同仁堂。 昨天,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04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北京同仁堂旗下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的参茸三肾胶囊以37次违法刊登广告高居榜单第一名,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同仁堂制药厂的润肺止嗽丸在发布广告时也涉及7次违规。
据记者了解,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以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服务连锁业为四大业务板块,其中医药美容化妆品的广告频频出现在京城几家主流媒体上。公告显示,该公司此次广告违法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并虚假宣传,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而从违法广告的发布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山东济南、兰州、黑龙江,分别为21次、9次和4次。 作为一家打着300多年“老字号”旗号的医药名号,令人吃惊的是,同仁堂旗下这家鸿日药业被列入广告违规黑名单并不是第一次。在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03年第六期(2003年10月至12月依法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该公司生产的另一种产品解毒凉血合剂就因违法5次而上黑榜,仅隔两个月,其“黑名次”已扶摇直上冲上榜首。 在这期公告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同仁堂药酒厂生产的塞隆风湿胶囊也被通报批评。 据介绍,今年1月至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1459份,其中像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的双灵固本散、大连水产制药厂的蛾苓丸、哈尔滨市康宝药业的姚氏牌通络活血胶囊和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都是历次黑名单的常客。 有关人士表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随意夸大疗效和大打“擦边球”是多数违法药品广告惯用的三大“伎俩”。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案件数量最多,达总数的90%。虽然依照《药品管理法》,药监部门可以撤销违法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此药品的广告申请,但很多违法企业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只要能拿出足够高的广告费,没有批准文号,广告照样能做。此外,药品广告即使获得了审批,但不按审批内容发布广告,擅自篡改范围、扩大疗效的做法也相当突出。据透露,很多药品广告在被监管部门审批时往往中规中矩,但一经获批便胆大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