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42个香港律师行在内地开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18:0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4月14日电 4月12日,香港又有3家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内地设立代表处。至此,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已达42家。 此间专家认为,香港律师在内地执业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内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国际市场规则了解不多,对海外法律和经营环境认识不足。而香港律师对国际规则非常熟悉,可以帮助内地企业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据悉,自《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
自1992年起,中央政府开始允许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提供境外法律服务。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认真履行承诺,取消了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地域和数量限制,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去年11月,国家司法部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相关内容,首次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香港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