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关键:解决养老金隐形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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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02:1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温利民 韩天雄 从传统的企业年金模式向部分基金式养老金制度过渡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养老金隐形债务 中国养老金转轨时经济仍处于发展阶段,养老金隐形债务的合理解决,是整个养老
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使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化为部分基金式,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建立个人账户,职工退休时以个人账户积累基金为基础给付养老金。 《决定》实施后,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在从传统的企业年金模式向部分基金式养老金制度过渡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养老金隐形债务。 养老金债务是指制度转轨时向已经退休的“老人”和在转轨时有一定工龄积累的“中人”兑现他们在旧制度下积累的养老金权利,但这部分养老金却没有相应基金,从而在制度转轨后形成的隐形债务。 事实上,任何国家养老金在从现收现付制转化为基金制都将产生一定的养老金隐形债务。 荷兰经济学者维博恩(H.A.A.Verbon)在1998年撰写的《TheEvolutionofPublicPensionSchemes》(《公众养老金计划的演变》)一文中证明,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制必定要产生额外的成本;相反,如果从基金制向现收现付制转轨,则任何一代人都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至少有一代人从中受益。 养老金债务具有隐形性质,其大部分将在转轨后30年内显现出来。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养老金转轨时经济仍处于发展阶段,养老金隐形债务的合理解决,是整个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关键。 纵观国内外对养老金隐形债务的处理方式,中国可以从以下几点探讨解决养老金隐形债务的解决办法。 国家财政资金填补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财政状况也大为好转,因此适当从财政中节约部分资金作为养老金补充是可行的 政府对转轨后的“老人”和“中人”的隐形债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经济迅速发展,财政状况也大为好转,因此适当从财政中节约部分资金作为养老金补充是可行的。 财政资金填补养老金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政府将直接用财政资金填补养老金不足部分,以维持新制度的财务平衡。比如,匈牙利政府明确表示,在制度转轨中,超过1%GDP的制度债务将由中央财政预算填补。 二是政府发行认可债券,职工退休时进行兑换。如智利对老制度中参加工作并转入新制度中的职工采取国家认可债券的形式,确认每个职工在老制度中的养老金债务。政府担保对认可债务进行指数化调整,并保证每年4.6%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在工人达到退休年龄,兑现认可债券用于防老。 国有资产分割补偿 虽然老职工因旧体制的原因没有为自己积累起养老金,但他们的养老金事实上已经包含在过去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国有资产中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企业一直实行低工资、高福利政策,这种制度下的工资实际上仅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通过养老金、医疗费以及住房等各种福利方式来体现。 因此,虽然老职工因旧体制的原因没有为自己积累起养老金,但他们的养老金事实上已经包含在过去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国有资产中。因此运用国有资产存量解决老职工的保障问题是切实可行的办法,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不仅可以在不增加政府显示财政压力的条件下兑现旧体制承诺,补上了资金缺口,甚至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结合对国有企业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将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划归到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负债;或者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机型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再者将以一部分国有资产,比如一些中小型企业、部分国有房地产等进行出售、租赁,以销售和租赁收入偿债。 通过资产存量解决对中老年的负债不仅从理论上是可行的,近年来国内不少地区也在有关问题上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实践。 配套政策实施 有计划地提高退休年龄,降低人口赡养率,能切实地减轻养老金负担,缓解养老金隐形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征缴社会保障特别税,筹集大量的资金,以填补养老金财务缺口 中国于1997年养老金制度改革后,因没有及时实施相应配套措施,致使养老金隐形债务有继续扩大的趋势。随着今后经济的发展,应该重视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优化,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制度转轨形成的隐形债务。 其中一个可行措施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人均寿命延长,养老金隐形债务也不断加重。有计划地提高退休年龄,降低人口赡养率,能切实地减轻养老金负担,缓解养老金隐形债务。现行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是上个世纪50年代规定的,当时的平均寿命较低,仅有50多岁,而现在中国人口的预期平均寿命已达70多岁。因此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较大空间。 国际上退休年龄一般定义为65岁左右,大大高于中国平均退休年龄。因此,适当增大法定退休年龄与国际社会接轨,是未来养老金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养老金隐形债务的重要举措。 此外,还可以考虑开征养老保险特别税。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经政府行政强制力量的执行和舆论、媒体的宣传,人们的养老保险意识大大提高。加上中国《预算法》的颁布,为征收养老保险税创造了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征缴社会保障特别税,对一些特别奢侈消费品征税,比如特别消费税(烟、酒、高级宾馆等)、特别收入税(广告、演出、大额奖励等)和益处税等,可以筹集大量的资金,以填补养老金财务缺口,同时也可以起到社会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统计系) 《国际金融报》(2004年04月14日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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