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投诉同仁堂 一泡舒涉嫌法人造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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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 08:04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王继红 本报3月26日接到一位读者的投诉电话说:北京同仁堂(资讯 行情 论坛)药业集团所属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泡舒”保健足浴液的批准文号《京卫健字(2001)002号》早已被停止使用和自行作废,同仁堂涉嫌法人造假。并说,20分钟后,北京宣武区工商局执法队将要对大栅栏同仁堂药店执法。记者随即赶到现场。
职业打假人为何投诉同仁堂 在北京大栅栏同仁堂药店的楼道里,本报记者见到了几位举报人。 其中职业打假人刘殿林说:他今年2月6日在大栅栏同仁堂总店购买了一盒“一泡舒”保健足浴液,金额为88元。在观看该保健用品的说明书时,发现其批准文号存在问题,是严重的法人造假行为。随后,他还从河北销售“一泡舒”的药店里,拿到关于“一泡舒”的审批文件,上写着“北京市卫生局保健用品生产申请批件”,并盖有北京市卫生局的公章。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为“一泡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只是一种外用的保健洗泡用品,国家现在还没有统一对其监控的条文。市卫生监督所给举报人出示的有关证明写着:“你提供给我们‘一泡舒’保健足浴液的北京市卫生局[(2001)京卫健字002号]批件的复印件是伪造的假批件。‘一泡舒’保健足浴液外包装盒上印的‘批准文号:京卫健字(2001)002号’是伪造假批准文号。” 随即,刘殿林向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此事,未得到明确回复。后向保健用品的生产厂家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指出该产品存在的严重问题,得到的回答是“此药合法,没有问题”。 之后的一段时间,刘殿林在各大药店看到“一泡舒”仍然在销售,2月10日,刘殿林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店和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退还货款88元和依法增加赔偿88元,同时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职业打假人的一个说法,而大栅栏同仁堂药店的贾文生副经理却对记者说:“刘殿林这次买了‘一泡舒’保健足浴液后,索赔程序不对,按理应找大栅栏同仁堂药店理赔。但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带着记者找到鸿日药业,张口就要数量巨大的索赔金,因为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才有了这场官司。”并且说,“一般消费者举报、投诉,都是以自身权益受到损失为特点,没有人注意到产品的批准文号问题。刘殿林打假的目的不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实际上已有了向企业讹诈的行动。刘殿林不具备我国《消法》所认定的消费者资格,他所买的‘一泡舒’保健足浴液并不是为生活消费所用,是用来找企业的麻烦,用来‘碰瓷’、找茬的。” 同仁堂是否涉嫌法人造假 在崇文门同仁堂大厦,记者采访了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宣传部长金永年。对刘殿林状告同仁堂一事,他向记者阐述了如下观点:同仁堂不管是产品质量,还是产品批文都没有造假,职业打假人投诉同仁堂涉嫌法人造假,其焦点在“一泡舒”的批文上。事实是,第一,刘殿林提供给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批文是伪造的,其次目前生产、销售“一泡舒”保健足浴液无需批准文号。他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于《“一泡舒”保健足浴液涉嫌伪造假批件举报的查处情况报告》,报告上写着:“3月15日我所派人到生产、销售‘一泡舒’保健足浴液的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俞斌表示从未见过《北京市卫生局保健用品生产申请批件》([2001]京卫健字第002号)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京卫健字第[2001]002号)2个批文。并出具了目前生产、销售‘一泡舒’保健足浴液所用的编号为2001京卫健字002号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健用品检测结果评价报告》及批准文号为2000京卫健字031号的《保健用品广告审批表》,经查证文件真实。” “经调查核实,市卫生局从未出具过有关‘保健用品生产申请批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从来未向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出具过2001年度保健用品鉴定证书。举报人刘殿林提供的北京市卫生局保健用品生产申请批件》([2001]京卫健字第002号)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京卫健字第[2001]002号)属伪造的批文。同时也不能认定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伪造了以上2个批文。” 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泡舒”保健足浴液,在其产品说明书及外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京卫健字(2001)002号”,系《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健用品检测结果评价报告》的编号。北京市卫生监督局文件表明:目前生产、销售“一泡舒”保健足浴液无需批准文号。 金永年对这起官司抱着必胜的信心,他说“一泡舒”这类产品是备案制,北京市现在还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估计通过这场官司,北京在这类产品的审批手续上可能要有个说法。 职业打假人还能打多久 刘殿林向记者介绍说,他的维权打假公司在广州,但现在职业打假人在全国已形成了一个网,不论哪儿有打假维权事件,只要一个电话,他们即可前往。他这次在同仁堂打假是基于爱护同仁堂、维护同仁堂的声誉,他准备于近期就“一泡舒”问题向公安、检察和司法等机关举报,要求追究被告法人造假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向卫生、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举报,要求追缴被告近几年来违法生产、销售“一泡舒”的非法所得,如数上缴国库。 记者问他:“打假过程需要取证,你们是怎样让公安、检察、司法、卫生和工商这些政府职能部门配合你们举报的呢?”他回答:“我们投诉、举报后,这些机关就得立案,如果他们不管,我们可以连他们一块儿告,告他们不作为。”记者又问:“打假维权是每个公民的职责,但是以打假作为职业的并不多。这次状告同仁堂,即便法院判你们赢了,索赔款项才176元,而你们为此付出的电话费、交通费、食宿费、诉讼费却是176元的几倍,何况这场官司还不见得能赢,你们这样打假,是如何产生效益?经费从何而来?”刘殿林含糊其词,无言以对,只是说他们自有办法。 对职业打假人,金永年的看法是:职业打假人这个行当为了自身的生存,已经到了找知名企业麻烦的地步。这些人跟明着诈骗不一样的是,他们还懂得一些法律法规知识。 因这次新闻调查是由一次工商执法引起,本报记者也跟宣武区工商局执法大队交换了意见。工商局人士说:一个企业有人举报,我们就要立案查询,否则,举报人可以告我们不作为,但行政执法期限只有7天,如没有结论就要撤案。现行的政策对执法机关有约束,对举报人,不论举报的是真是假都没有约束。关于同仁堂“一泡舒”一事,现在正在调查当中,最好以法院判决为准。 此后,记者拨通了宣武区法院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答应当事人不公开审理,对于该案的进程和结果均无可奉告。此案的下一步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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