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汽车办贷款:三成北京汽车经销商搭售车辆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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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 15:35 中国新闻网 | |||||||||
顺利办下个人购车贷款后,早就想买辆车的刘女士高兴得一晚上没睡着觉,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带着钱喜滋滋地提车去了。首付款、购置税、保险费、验车费、担保费……眼看一笔笔费用都交齐了,车商却又要求刘女士再交1000元“续保抵押费”。车商解释说这是一笔押金,如果刘女士在还款期内到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汽车续保,期满后这笔钱可以退还,否则就“没收”。交了这笔钱,刘女士的高兴劲儿也打了个折扣。很快她发现:那些一次性付清车款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同样是买车人,却得到了两样对待”,刘女士很是气愤
记者随后致电多家汽车经销商,发现为贷款购车者指定保险公司的经销商不在少数,大约占到了总数三分之一,他们收取的抵押金也从1000元至2500元不等。究竟是谁自作主张,为贷款者指定保险公司呢?一汽大众经销商——北京富顺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是银行。据该公司一位姓鲁的工作人员介绍,在贷款还清之前消费者只有汽车的使用权,汽车的所有权归银行,消费者一旦还不起贷款,银行就要收车抵债;为保证车况在还款期内保持良好状态,银行就有必要强制消费者为汽车上保险。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一说法站不住脚。买过车的人都知道,汽车上保险是交管部门的硬性规定,根本无需银行操心;即便是为保证车况而强制消费者在基本险之外再上“汽车玻璃险”之类的附加险,也没必要指定保险公司,因为各大保险公司几乎都有类似的产品。据一位业内知情者介绍,不排除有银行为贷款者指定保险公司,但绝大部分是汽车经销商自己的行为,目的是从保险公司获得保费提成。 经销商所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通常都不便宜。以北京富顺通为例,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一辆2004款1.8升自动舒适型宝来的四项基本险保费为6000元,报价比其他保险公司高出200元至1400元不等;如果贷款5年,消费者交纳的保费总额将达到3万元,经销商从中获得的提成少说也有两三千元,油水丰厚。如果消费者拒绝到指定公司续保,就没收抵押金——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经销商吃不了这头吃那头。 北京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明确表示,为贷款购车者指定保险公司本质上是一种搭售行为,这种做法不合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选择购买谁的商品和服务,任何人不得勉强。该负责人还表示,凡有和刘女士同样遭遇的消费者都可以向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根据线索查出违规经销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作者:王刘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