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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险业挖墙脚者将受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7:28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重庆4月8日电 (彭婷 郭立) 从4月起,重庆市各家保险公司不得随意相互“挖墙脚”,行为严重者将受到最高达5万元的罚款。这一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重庆保险业混乱无序的竞争行为。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规定:各保险公司聘用、接收从其他保险公司转入的保险营销员后,不得允许其动员原所在公司的客户向原公司退保、向本公司投保,转换保险人;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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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公司不得聘用与其他保险公司首次签订代理合同未满6个月、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保险营销员;各公司在1个月内一次性接收从其他公司同一基层营业机构转出的保险营销员的数量,不得超过15人。

  重庆各家保险公司还明确了“不正当增员行为”的界定,避免同行业公司间“互挖墙脚”的情况出现。违反这些条款的公司,要依据情节轻重做书面检讨,并处以5000元至5万元的经济处罚。

  为了更好地监督保险营销员,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始对营销员的不良行为作记录。目前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保险营销员已有15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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